無難民法 異見人士申庇看事[
【明報專訊】台灣目前並無訂立難民法,聯合報引述熟悉兩岸政策人士表示,針對反共或民運人士赴台,台灣有查核機制,要求對方提出參與民運事[或憑據,也會徵詢人權團體的看法,了解是否真心為自由人權理想奮鬥。
上述人士續指,如果有符合台方認定的實際維權者,一般做法是與人權團體合作,將當事人送往安全第三國,若尚無願意接納的安全第三國,會請當事人耐心等待時機。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表示,因人權、政治、信仰遭迫害而來台尋求協助者,應暫緩遣返較好。民眾黨、時代力量則認為,應周全「難民法」及相關法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認為,若遣送是依照金門協議,過去也有這樣案例;針對胡海波個案,相信政府已做適當處理。
過去多次發生陸籍人士偷渡台灣,稱遭迫害、欲尋求庇護,最終遭遣返的個案,包括2017年張向忠事件等。而大陸籍人士申請政治專案或庇護,難度甚高,需符合「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