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僱員下班後脫離工作 新法內容模糊保護不足
律師斥形同虛設難追究責任
【明報專訊】安省議會已通過了一項保障勞工權益的新法案,允許僱員在下班後完全脫離工作。但一些勞工專家指出,該項新法的內容是模糊的,能給僱員提供的保護很少,但仍能促使僱主認真審視所在機構的工作和生活平衡的現狀,包括設置有外出通知功能的電郵以及減少僱員每天的視頻電話次數。
由安省政府推出的名為Working for Workers Act, 2021的法案已於本周二(30日)在省議會被表決通過。該法案中包括了一項保障勞工權益的新條款,要求擁有25名或更多僱員的僱主必須制訂政策,確保員工在下班後與工作斷開連接。在該法案獲得皇室御准後,僱主有6個月的時間來遵守。
安省勞工、培訓及技能發展廳長麥克諾頓(Monte McNaughton)指出,在疫情期間,當很多白領工人首次開始在家工作時,個人時間與工作時間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
他說,安省是加拿大第一個通過「失聯權利」(right-to-disconnect)法規的省份,僱主將不得不就所在機構的「失聯權利」政策對僱員保持透明度,求職者在面試時,也可向潛在的僱主查詢相關的政策。
塞謬爾(Alexandra Samuel)是《遠程公司》(Remote Inc).一書的作者,她指出,很多在疫情爆發前已在遠程工作的人士,已找到了戰略方案來保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然而,有大批僱員是在2020年突然開始遠程工作的,他們和他們的僱主均沒有相關的經驗。
她說,導致僱員精疲力竭的一個主要因素,並不僅僅是在數小時後回覆電郵的壓力,而是工作日的框架經常導致人們在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很多人發現自己在接二連三召開的視頻會議上浪費了寶貴的時間。
人力資源公司Peninsula Canada的諮詢顧問考德威爾(Andrew Caldwell)指出,現在還不清楚新法在實踐中將怎樣,包括哪些人可能被豁免「失聯權利」。
他還指出,新法沒有規定「失聯權利」政策的內容,因此,僱主將自行決定在他們的政策中將包括哪些內容。
勞工法律師Jon Pinkus認為,新法本身是形同虛設的,因過於模糊而無法追究僱主的責任。
他說:「其沒有就『失聯權利』制訂最低的標準,新法真的將程序上的責任強加給僱主,但沒有強加任何實質性的責任。」他指出,在沒有具體的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新法將不會對絕大多數的僱主產生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