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六旬婦超速44次拖欠罰鍰 車遭查封才繳清
【明報專訊】台灣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23日表示,日前成立專案抓車小組,發現有女性車主積欠交通罰鍰逾10萬元,其中一人光超速就44次、總計欠繳22.3萬n餘元,經查封拖吊車輛後,均繳清。
新北分署表示,三峽區一名60歲林姓女子,本身為某工程公司負責人,除積欠健保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未加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外,路邊收費停車格費用也未繳清。
林女又因多次交通違規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ETC通行費等,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金額約18萬元,總計積欠約22.3萬餘元。
執行分署指出,林女交通違規包括闖紅燈、違規自右側超車、未遵守交通號誌、違規臨時停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機車未依車道行駛各1次,未繫安全帶3次,違規變換車道4次,超速行駛44次,堪稱「超速女王」。
新北分署14日接獲交通局通報,到三峽區查封林女的車輛卻撲空,16日再度獲報,在蘆洲區查封車子並拖吊保管,翌日接到林女電話稱尚未決定如何處理欠款。執行分署昨日說,林女已繳清欠款,籲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並遭受裁罰而破財,更應自動繳納罰鍰,以免遭受強制執行,額外損失車輛拖吊費及保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