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偷貓 盜竊妨礙司法囚個半月
【明報專訊】中年婦涉年初偷走一隻日本短尾貓,事後游說貓主到警署銷案,她早前被裁定盜竊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成立,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起初沒向警方透露貓的下落,事主已飼養貓一段時間,情感價值不低,判被告兩罪共囚個半月。被告聞判後稱,「我以後唔敢再犯」。
被告李月霞(49歲),辯方求情稱報告建議被告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又稱被告答應不會再犯。控方則表示,被告在緩刑期間犯案。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妨礙司法公正罪一般須判監禁,考慮偷貓僅為一晚之事,被告雖曾叫事主銷案,但沒恐嚇或利誘,事主最終亦不為所動,最終就盜竊罪判監一個月,妨礙司法公正罪則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一個月兩星期。
曾向事主道歉要求銷案
事主早前審訊時供稱,她在深水鼰g營一間零售小店,涉事貓常躲進汽車底休息。事主在1月16日遺失貓,翻查行車紀錄儀,發現一名女子曾伸手進車底取出貓,事主同日報警,警方翌日尋回失貓。兩日後,被告到事主店舖道歉及要求事主一同往警署銷案。
【案件編號:WKCC2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