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刺警3港大生准保釋 判辭:沒與外國組織聯繫 信不危國安
【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今年7月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為港犧牲」議案,4名港大生涉《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8月被捕,3名被告張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還押逾一個月後,9月獲高院批准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昨日頒下判辭解釋理由。判辭表示,3人沒有與外國組織聯繫,相信他們獲保釋後不會作出危害國安行為。另外,判辭引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的信,他稱相信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已明白錯誤,對此感後悔並真誠致歉。
判辭提及,代表張敬生(19歲)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辭時稱,張當時作為評議會主席,須表現公正,且他當時沒有投票,主席亦無權力不批准提出議案;張敬生沒有外國護照,父母為香港永久居民,亦沒有證據指張與外國有任何關連,且多封推薦信證明他由中學至大學一直表現出色。
律政司一方陳辭時稱,張敬生的角色不被動且不公正,因為他曾帶領眾人默哀一分鐘;潘熙則解釋,此舉是由其他成員提出。評議會事後宣布撤回動議並公開道歉,符合《國安法》33條中「犯罪較輕」的描述。杜官在判辭表示相信張敬生獲保釋後不會作出危害國安行為。
另兩名申請人郭永皓(20歲)及杜林丞亨(18歲)同樣在香港成長,獲多人證明品格良好。杜官表示,兩人已退出評議會及辭去所有職務,皆沒與外國組織或本地政治組織有關連,故此相信兩人保釋後不會作出危害國安行為,故批准其保釋。
【案件編號:HCCP 446/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