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先租後買到期「回購」再轉售有賺因二手車搶手
【明報專訊】現時流行的汽車先租後買形式,在汽車的租約期滿後,車主可以付款「回購」(buy back)再轉售,目前因為市場上汽車供應短缺兼晶片需求上升﹐這令汽車租約完結後,將車轉售變得有利可圖。
當車行早在3、4年前草擬租車合約時﹐不會預知到全球疫情令汽車供應短缺。如今﹐很多汽車代理都在併命尋找二手車﹐二手車價比以往更高。
居於安省Brooklin市的Christine Denty於4年前以先租後買形式買入一部2018年寶馬440i xDrive Gran的兩門房車。租約最近到期﹐當她得知如她將車交還代理商的話﹐她將要另徼付2,000元折舊費。
Denty覺得這並不划算﹐因為她付錢給代理後﹐對方轉頭便將她的舊車出售﹐代理既可得到2,000元折舊費﹐又能得賣車費﹐變成雙重收益。
相反﹐她決定將車轉交汽車經紀人﹐讓對方幫她將汽車出售﹐她反而可賺得3,000元。
專門幫忙買賣車的公司Automall Network主席Viraf Baliwalla說﹐租車約快完結的市民應知道他們的汽車價值要比兩年前貴很多。
Baliwalla舉例﹐其一名顧客租用了一部2017年本田(Honda)CRV AWD LX﹐已行走的里數為37,900公里。當租約期滿﹐回購租約的價格為13,805元,但另一位急於尋找車輛出售的經銷商同意支付18,805元將車買下﹐於是客人便賺了5,000元。
他說﹕「因為二手車價上升了﹐當然你有權買斷那部租車,但若想將它出售﹐也會有其他人願意以更高的價格購買。」
不過﹐Denty就提醒﹐每張汽車租約都不同﹐最重要是租約快滿的市民要了解自己究竟有甚麼選擇。
他們可考慮將車轉售﹐而不是將車交回代理商﹐因為代理商一定會以更高的價格轉手。
要知道在未來6個月﹐如代理商的存貨回升後﹐出租車可能不會如現在一樣可以較高的價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