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看文史:殺(saat3) 生(sang1)
【明報專訊】這邊填海環評斬件硬闖並大談植樹吸引雀鳥「補償」,被環境諮詢委員會質疑對生物多樣無知;那邊「原居民」野豬傷警墮斃後,官方格殺市區野豬甚至誘入市區捕殺,充分反映政府對生命的漠視。(同一尺度,主張填海滋擾動物者又應否被捕?)不禁想起近來因非法販賣繳獲的海產,只有「銷牷v一途——殺戮彷彿成了正道?
農害
去年5月在〈野味〉寫道,網開三面就歌頌「湯德至矣,及禽獸」的古老保育已過時,現在看來是高估:不論殺豬令還是港府掛在口邊的西方狩獵,都似停留在物種競爭的敵視意識。確實中國進入農耕時代後,作為農害的野豬形象兇暴偏向負面,如「蜂合豕突」形容橫衝直撞,「封豕長蛇」比喻貪暴,犬彘並舉多形容無德如《荀子.榮辱》「爭飲食,無廉恥,不知是非……是狗彘之勇也」,官方亦為驅逐野豬而祭虎(《禮.郊特牲》)。東北到現代仍有「一豬二熊三老虎」之說,以野豬為農郊頭號敵人。鄰國日本縱因佛教有茪d年禁肉令,野豬不在禁制之列。
田獵
但當廣袤土地闢為人居,野獸避走山林,狩獵從生存變成儀式,出現了另一種態度。《詩.騶虞》記錄了一場狩獵,五頭野豬中天子只獵其一,被讚頌可比不殺生的仁獸「騶虞」(《毛詩》)*,反映士大夫對待野獸不再是殺無赦。《禮.王制》更列明田獵「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禁止捕殺幼禽幼獸,而魯宣公濫捕被里革斷網說教而納諫認錯,便列入古代教材《古文觀止》。相較之下,在人類已了解其他物種而實力懸殊的現在,港府捂耳用上更敵意的大小皆殺並獲冠蓋附和,無怪乎關注團體批評「文明倒退」——而且是以千年計。
*〈騶虞〉歧見甚多,今只舉獲朱熹及科舉認證的毛詩說法以反映主流理解
懶婦
不用直面野獸的士大夫固然說教,但百姓態度也有地域之異。南朝《南越志》、宋《嶺外代答》、清《廣東新語》等方志提到,嶺南有茬末猻O由「懶婦」轉化的傳說,田間放置紡織器具可令其勿近。浪漫賦予血肉反映百姓並非單純目為害獸,許是山多而民樸,人與動物界線未算分明。但早失淳樸的香港,破壞環境自我滿足地「補償」變得理所當然(君不見龍尾灘遷移變殺生之荒唐,新界北似步後塵),棲地變小下野豬「誤闖」增加,是誰之過心照不宣。思前想後,與新政策最貼合的傳統想法似乎不在捕獵,而是儒家容許但歷代律法禁止的——仇殺。
●悼亡
正事說完,夾帶一點私貨:
領養多年的街貓去年到了彩虹橋(上學年的黑白頭像),消減多年的詩感稍復,借此一角刊之以為記念,亦盼為這漠視生命的社會注入一點政府光說不練的「正能量」。
〈別狸奴〉
撫頏隨喘息
顫掌訴將辭
永訣蹤猶在
紅痕再癢時
◆葉雨舟: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文:葉雨舟
圖:資料圖片
[語文同樂 第54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