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衝突案涉違特權法 郭永健認兩罪 爭議部分案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年前經過多月未能選出主席,至去年5月,主席李慧k主持特別會議時遭泛民質疑越權,並發生衝突。時任立法會議員助理兼工黨主席郭永健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藐視罪、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共兩罪。惟辯方爭議郭伸手的動作,申請就此作「紐頓聆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於12月15日聆訊。
官准12月中聆訊
控罪指報稱立法會議員助理的被告郭永健(34歲),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內,於立法會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於同日同地抗拒或妨礙簡廣榮。
辯方表示對部分案情有爭議,即郭有否伸直左手令事主簡廣榮跌倒,而事主一度留院及取得32天病假。辯方認為案情會影響刑責及民事訴訟,申請召開紐頓聆訊裁斷案情,惟遭控方反對,並指有相關影片已拍攝情G。羅官遂問控方,能否接受辯方稱被告意外導致事主跌倒,控方指不會接受。
羅官稱「問題要解決」,並定於12月15日召開聆訊。屆時控方將播約半小時片段,及預料傳召該立法會人員作供。郭就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於今年9月判囚8個月,散庭時有旁聽者祝他「生日快樂」,他步入羈留室前揮手示意。
另外,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4歲)亦涉前年在《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違反《特權法》,被控4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由於他沒有律師代表,羅官告知他其餘同案被告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4日再訊,區諾軒稱不反對案件押後。
【案件編號:WKCC3842/20、ESCC25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