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認離世業主吞物業案 兩律師行任交易見證人 兩行涉欺詐交易 律師會介入停業務
【明報專訊】今年9月有律師涉冒充離世業主,挪佔物業抵押圖利被捕。律師會昨宣布,涉參與處理欺詐物業交易的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決定介入兩間律師行,即日起終止兩間律師行業務,以保障公眾及律師行當事人利益,受影響客戶數目暫未明。
警方今年9月搗破由律師等專業人士組成的詐騙集團並拘捕12人,涉嫌冒充離世業主挪佔至少8個長期空置的物業業權,抵押並出售物業,涉款6270萬元。
律師會昨表示,警方調查顯示,林欣芳律師事務所和李海光律師事務所涉參與處理欺詐性物業交易,該會展開調查後,有理由懷疑林欣芳律師事務所的獨營執業者,涉嫌不誠實簽署業權轉易文件,作為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簽署的見證人,而賣方當時已離世。至於李海光律師事務所,律師會稱有理由懷疑一名前僱員涉嫌不誠實簽署業權轉易和抵押文件,作為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和借款人簽署的見證人,有關人士當時已離世或因移居外地並不在香港。
律師會:受影響客戶人數未明
律師會理事會信納上述兩間律師事務所涉違《律師帳目規則》,基於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別無他法」,只可行使《法律執業者條例》法定權力介入,以保障律師行當事人及公眾利益。
律師會指出,上述兩間律師事務所前主管、合伙人和職員不能繼續代表前客戶處理任何事宜。的近律師行及唐懂伎蒏v行分別獲聘為上述兩律師事務所的「介入中介人」,將聯絡客戶及告知所需採取步驟,包括另聘律師的需要及如何提出申索要求退還已向律師行支付的款項。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由於剛開始介入,暫未知受律師行影響客戶數目;副會長湯文龍稱,律師會介入的角色,並非要代替律師行繼續經營,而是要處理其結束的業務。
林欣芳續牌不獲批 衛珮璇無申請
消息稱,李海光律師樓涉案前僱員為一名法律行政文員;林欣芳律師樓涉案者為律師林欣芳,兩者早前皆被捕。消息又稱,頗多律師樓涉案,警方仍在調查。據律師會網頁,林欣芳及另一涉本案被捕的律師衛珮璇目前仍持有執業證書。消息稱,律師年底須申請更新執業證書,林欣芳今年申請不獲批,倘未來再申請,則可能需在附加條件下才可獲批;衛珮璇則未有申請。
蕭震然被捕:大律師工作沒影響
涉本案被捕、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大律師蕭震然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自己的大律師工作沒受影響,形容「business as usual(一切如常)」。
記者昨午所見,涉事兩間律師事務所位於灣仔及上環的商業大廈地下大堂的水牌未被移除,辦公室門上均貼上由律師會發出的通告,說明律師會採取介入行動。
有速遞員昨午到林欣芳律師事務所派件,辦公室內有人,但未有應門。李海光律師事務所外的招牌已被人用報紙覆蓋,一名男子應門表示,自己為律師會委任的介入中介人,荌O者聯絡律師會。
律師會過往曾介入其他律師行,包括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律師帳目規則》及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去年12月底被律師會介入,戶口及客戶資金被凍結,大批涉物業交易的客戶受影響。
律師會今年7月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法官頒令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向合資格受影響客戶分發支票,涉款逾3.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