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渥京以國安理由頒令促撤資
中移動申停執行 法官將作裁決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早前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頒令,要求中國國有電信公司中國移動從其加拿大的分公司撤資。中國移動要求一名聯邦法官作出裁定,停止執行該聯邦命令。聯邦法庭首席法官克蘭普頓(Paul Crampton)周三聽取了雙方辯詞後表示,他會很快做出決定。
《加拿大投資法》(Investment Canada Act)和《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法規》(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Investments Regulations),允許加拿大政府檢視外國企業在加拿大的投資。
今年1月,加拿大政府通知加拿大中國移動(CMI Canada),表示基於安全理由進行的審查顯示,相關投資可能導致加拿大企業被中國政府「用於非商業目的,例如關鍵基礎設施的妥協和外國干涉,從而損害到加拿大的國家安全」。
加拿大政府8月份發出命令,要求中國移動在90天內撤走其資產或完全關閉其在加拿大的業務。之後,加拿大政府又將此期限延後。
CMI Canada表示,加拿大政府認為該公司會破壞安全或為北京政府從事間諜活動的顧慮毫無根據。
加拿大政府要求在司法審查進行期間維持上述命令。聯邦政府稱,停止執行此一命令,將會為國家安全帶來無法接受的風險。
CMI Canada提供移動通訊服務,包括預付費通話計劃,但其本身並不操作任何電信網絡設施。它與研科(Telus Communications)合作,透過研科的網絡提供無線服務。
該公司表示,如果不停止執行聯邦命令,該公司的損失將無法彌補,它將失去客戶、營業執照、合約、營收,及在加拿大做生意的權利。
CMI Canada律師拜倫(Erica Baron)表示,即使中國移動在司法審查中獲得勝利,但除非聯邦命令被暫停執行,否則CMI Canada必須從頭來過。拜倫表示:「聯邦命令要求該公司徹底消失,這就是該命令的宗旨。」
「我們只是尋求對某一特定命令暫停執行,並讓司法審查繼續進行。」
政府呈交法庭的文件表示,中國移動是中國政府擁有的企業,「中國經由其間諜活動和外國干預行動,為加拿大和加拿大人帶來重大威脅。」
聯邦政府律師高代(Sean Gaudet)在法庭中表示,CMI Canada辯稱應准許其繼續營業,但「這不合乎公共利益,命令應該被執行。然後讓司法審查程序繼續,直到有結果為止。」
CMI Canada表示,杜魯多政府的命令部分原因是受到「當前的政治社會經濟氣候及對中國國有公司慣有的偏見」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