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涉事燒烤場一年遭42檢控 大狀:罰則阻嚇不足
【明報專訊】九華徑兩個燒烤場被指無牌經營近20年,政府各部門多次執法仍禁之不絕。食環署過去一年曾檢控兩燒烤場負責人共42次,平均罰款逾1.8萬元,有8人被監禁4周。有大律師稱,有關罰則阻嚇不足,建議食環署申請封閉令。
食環署稱,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共向九華徑兩個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提出42宗檢控,包括26宗拘控。就已定罪個案中,最高罰款5萬元,平均18,346元,當中有8名被告被判囚4周。警方稱,1月至今聯同食環署對該兩無牌燒烤場共執法了4次,檢控負責人及其他違反「限營業令」及「限聚令」的人。
前晚執法行動中,警方向727名食客發警告。以美孚九華徑燒烤場周五晚成人收費每位198元計算,該晚兩燒烤場收入逾14萬元。
指盈利豐厚 應申封閉令
大律師陸偉雄稱,以往對燒烤場執法罰則阻嚇不足,而燒烤場盈利豐厚,無牌經營對他們成本影響不大;但食物儲存及衛生情G無保障,消防或有問題,建議食環署引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下「封閉構成對健康的即時危害的處所」的權力,向法庭申請封閉令。
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家族持有之公司,去年入稟高院指「吉吉光」未經授權在其位於九華徑的土地經營燒烤場,要求法庭下令被告在頒令的14天內移除土地上物品、還地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