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預繳6萬開支 辭任區議員申發還遭拒 陳劍琴批「改口」 民署:不評論
【明報專訊】荃灣前區議員陳劍琴噚日喺facebook發文,話辭職後仍要向政府申請發還議員辦事處嘅營運開支,搞咗4個月都未完成手續,前日區議會秘書處更加話辭職後繳交嘅款項,即使開支項目涵蓋在任時間,都唔能夠獲得發還,即係辦公室最後一期嘅印刷費、水電費、電話費等全部無得畀番錢。陳劍琴話秘書處「忽然改口」,做法令人咋舌,𠵱家大約有6萬元未獲批發還。
陳劍琴話,辭職前已經問過秘書處,對方話只要開支項目涵蓋在任時間,就算辭職後先畀錢,開支都可以發還,但前日雙方再見面時,指秘書處職員口風改變。陳劍琴忍唔住同職員講,「我覺得俾你地(哋)呃咗,明明當時你哋講嘅安排唔係咁」,佢反問世上有邊份工係辭職後,「都仲要嘔返(番)十皮野(嘢)出嚟」。帖文題目為「當行政程序用作經濟打壓的手段」。
Emily問政府點解開支無得發還、點回應「忽然改口」嘅指控,民政事務總署回覆,話會按照法例及相關指引作出安排,唔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