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須交訟費擔保 揭華懋基金資不抵債
【明報專訊】華懋慈善基金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挪用管理費支付中間人報酬,遺產管理人其後申請剔除基金部分申索獲高院批准。基金提出上訴,遺產管理人要求基金先交出訟費擔保(security for costs)。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表示基金有資不抵債問題,下令基金支付90萬元訟費擔保。
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4名被告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和劉子邦。陳偉棠、黃德偉和莊日杰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曾獲委任為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劉子邦則為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前合伙人。
欠債被追1.4億 流動資金剩兩萬
上訴庭判辭表示,2012年起基金負債比資產多,陷入財困。根據2019年底財務報告,基金欠債逾5043萬元,手上僅有兩萬多元的流動資金,並在其他官司被追討逾9285萬元訟費。對於基金表示將從其他訴訟取得2839萬元訟費,上訴庭稱該筆款項未獲核數師計入基金資產。
官指遺產管理人案勝算不高 須擔保
基金早前否認財困說法,稱多年來依靠匿名的第三方注資,至今仍收到600萬元人民幣捐款。惟上訴庭引述核數師意見稱,基金沒披露第三方身分、捐款額及捐款原因,無證據顯示基金獲得第三方資金援助。上訴庭認為,本案基金上訴勝算不高,故要求基金先支付90萬元訟費擔保才可展開上訴程序,否則直接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CACV2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