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少為興趣收藏4槍囚4年 官:因港現G 刑罰需具阻嚇性
【明報專訊】自稱軍事迷的33歲前空中服務員,涉網上購買數支長槍和電槍等,拆件寄運抵港,他再自學組裝,警方經調查後於前年拘捕他。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昨被判囚4年。暫委法官陳仲衡指槍械雖然沒子彈,但落入不法之徒手中的話,可致災難後果,就本港現G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自稱軍事迷 網上買長槍手槍
案發時無業的被告林靖峰,承認於2019年1月4日在青衣聖保祿村,沒持相關槍械管有權牌照下,管有3支長槍、1支手槍及多件槍械組件,包括一袋共101枚子彈殼;並在旺角龍駒企業大廈一單位內,管有1支電槍及1件槍械組件。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父母的職業令他認識槍械,而他到外地工作時亦對槍械的興趣大增,而其家人以為涉案槍械僅是氣槍。辯方又稱,被告父母離婚,但他為人孝順。
暫委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提到,被告大學畢業和沒案底,曾參與義工活動。陳官指,涉案槍械組件為半製成品,雖然沒有子彈,惟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後果不堪設想,可導致災難後果,槍支殺傷力亦嚴重;而且槍械藏在H頭和窗邊夾縫,若遭爆竊,不難發現及被人取得。陳官因被告認罪及有良好品格,扣減刑期後就兩罪判監4年和20個月,同期執行。
官:槍放H頭窗邊易被取走
倘落入不法之徒後果嚴重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言是軍事迷,出於興趣、貪玩及想賺錢而從eBay等平台買入槍械。他託人由美國將4支槍拆件寄港,透過YouTube自學組裝。警方也在包裹內發現電槍。
被告表示無意圖傷人,亦沒使用過槍械,彈殼是他在美國合法射擊後收藏留念。被告曾轉售夜視鏡賺錢,收入約8萬至9萬元。被告提及,只有兩名友人得悉他藏有槍械。
【案件編號:HCCC 2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