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撐改制:下步應改審批基準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改法律援助制度,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鈞表示,支持法援制度修改方向,認為下一步應研究修改批出法援的基準;經民聯議員、大律師梁美芬表示,改制有助解決法援被濫用等問題,做法彰顯司法公義。
民建聯副主席、律師張國鈞形容,政府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內提出修訂屬「快手」,他支持有關方向。被問不准自選律師會否損害受助人權益,尤其是處理政治案件,張表示律師不應有「黃藍」之分,律師接案時不會受政治取向影響,他強調法援律師名冊上的人均符合專業資格,又稱使用當值律師服務時,受助人亦不能指定律師。
他又表示,降低接案上限令法援案件分配更平均,年輕律師獲得更多機會,對法律界傳承起重要作用。
梁美芬:對受助人更公平
梁美芬表示,改制有助解決案件過度集中於個別律師或事務所等問題,讓更多律師可透過處理法援案件累積經驗,對法律界和法援受助人更公平。
「公院求醫都無得揀」
謝偉俊:理論上接案不看立場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贊成政府修改法援制度,稱改制減少大律師、律師每年所接法援案件上限更公平,認為律師不應將法援當成「長期飯票」,降低上限能給予業界大律師、律師更多機會。他認為申請人不能選擇律師代表做法無問題,「在公立醫院看醫生都無得揀」,理論上律師接案不會看立場,而申請人的個案範疇,法援署亦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律師代表名單亦會更新,不認為由法援署長指派律師代表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