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6死大火 女涉過失致死還押 男准保釋
台8000舊樓無管委會 研修例除隱患
【明報專訊】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災導致46死41傷,罹難者中3人為大陸配偶,台方將以專案協助在陸親屬赴台奔喪。涉嫌縱火的一對情侶,女方昨被檢方以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聲請羈押,男方准以6萬元新台幣(約1.7萬港元)保釋。今次火災令舊式商住樓宇的管理和安全問題備受關注,內政部昨日指出,全台有七八千棟尚未設立管委會,將修法強制公寓大廈設立有關機構。
城中城大火研判起火點位於1樓茶具行後方一間小套房,檢方昨到大樓蒐證,現場有死者家屬招魂。
傳媒問冤枉否 女不語兩點頭
根據檢警調查,51歲黃女及其52歲郭姓男友案發時曾發生爭執,黃承認曾將檀香丟到垃圾桶,不排除是起火原因,兩人昨在警方重兵護衛下,移往高雄地檢署覆訊,黃女被檢方以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聲請羈押,郭男獲准保釋。郭昨晚交6萬新台幣保釋金後,向在場傳媒稱自己無犯罪。移送還押期間,黃女低頭不語,被在場傳媒問及「覺得自己有冤枉嗎」,她兩度點頭。過失致死罪最高可判囚5年。
據台媒報道,黃女綽號「豆花阿姨」,被指前科纍纍,有多次傷人紀錄,10年前曾因債務糾紛,教唆青少年擲汽油彈縱火,被判監7個月。《自由時報》報道,大樓中付之一炬的古董店老闆透露,郭男綽號「跛腳文」,與黃女經常侵佔大樓內空間呼朋引伴喝酒,不僅大聲喧嘩,還吵架、打架,被鄰近住戶視為「毒瘤」。
目前高雄市政府已成立行政調查小組,對火災展開調查;昨晚公布11人名單,涵蓋律師、環境安全教授、建築公會理事長。全台也對老舊樓宇展開檢查,而對於今次大火暴露出全台早期大樓未設管理委員會、長年疏於管理漏洞,內政部前晚已宣布將修法強制公寓大廈設立管委會。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赴立法院前受訪時表示,1995年實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設立管委會,惟法例無追溯生效前已登記的樓宇,僅以輔導形式要求這些舊樓設立,原本1.8萬舊式住商混合大樓中「還有7000、8000戶正在努力」,內政部修法將補起破網。
徐國勇還稱,近來發生幾宗火災都是複合式住宅大樓。這些大樓同樣中間都是曾經繁榮的商業層,後因商圈轉移,日久失修沒落,無人管理。對於商住混合大樓業權複雜,商舖業主可能不想負擔管理費,導致難以成立管委會,徐表示這也會透過立法解決。
中央社報道,高雄消防局昨也表示,因城中城大樓未成立管委會、無對口,過去多次前往皆未能順利進入,就消防安全設備作管理或維護,建議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有里長透露大樓曾聘有管理員,因住客交不起每月500元新台幣(約139港元)管理費放棄。
陸配3死 陸委專案助來台奔喪
46名死者中暫證實有3名陸配,仍有11人身分有待核實。「聯合新聞網」報道,經陸委會初步了解,3名陸配中包括已在台設籍的吳姓陸配,以及尚在依親居留期間的林姓陸配,兩人在台均無其他親屬。針對疫情期間陸方親屬入境來台及處理後續奔喪事宜,陸委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基於人道考量提供專案協助。至於第三名周姓陸配已在台設籍,政府也會聯繫其在台家屬表達關懷,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