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政總辦記招 潘母促陳同佳直接對話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出獄近兩年,至今未兌現赴台自首的承諾,而他6月已離開警方安全屋。潘曉穎母親回應稱,得悉陳同佳已無住安全屋並遷往「深山」,對此表示震驚,她非常憂慮市民安危,強烈呼籲港府盡快「定位」陳同佳的下落。她希望與陳同佳直接對話,下周將於政府總部門外召開記者會,希望他出席。
潘曉穎母親昨晚11時後透過網台MIHK.tv發表錄音稱,透過新聞得悉陳同佳已無住安全屋,並遷往「深山」。她說,以為深山有殺人犯是電影橋段,對此表示震驚,「市民還應否行山?生命有否受威脅?」她又說,過去多次批評陳同佳,很怕被他殺害,認為自己需警方保護。
潘母又稱,香港有殺人犯獲得自由,且不用受審判,形容是「世界之最」。她要求政府交代還有否監察陳的行蹤,又批評政府及警方「靜雞雞放生」陳同佳,嚴重危害社會安寧。她質疑,港府如此安排是否暗示只要去與香港沒引渡協議的地方,犯下殺人罪後返港可「甩身」、逍遙法外,批評發放非常錯誤的信息。
陸委會再提司法互助 轟港府消極
本報昨向陸委會查詢,陳同佳沒再受警方保護,台方會否憂慮陳同佳赴台計劃不了了之,以及認為雙方政府應如何處理。陸委會回覆稱,陳同佳犯案後即潛逃回港,基於證據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該會已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台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才能將疑犯繩之於法,實現司法正義。
陸委會表示,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對於港方一貫消極、推諉、卸責的說法與態度,陸委會表示遺憾,呼籲港方負起應有責任,與台方商討解決之道,早日還給被害者及家屬公道。
消息:陳同佳可上網
父母憂跟蹤不敢探
消息人士透露,陳同佳現時身處的地方可讓他上網,簡單起居飲食不成問題,但自其離開安全屋的消息傳出,陳的父母亦不敢探望,恐有人跟蹤,若其身處地方曝光,恐要另覓安置地,照顧陳的人亦叮嚀他「最好房間都不要出」。
消息人士稱,早於半年前已有消息傳出,港府屢被問及以安全屋收容陳同佳承受輿論壓力,早有向陳同佳一方暗示或不再提供收容,至今接近陳出獄近兩周年,港府在避壓下不再收容這「燙手山芋」,亦屬陳同佳一方「預料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