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稱「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 保安局指誤導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鄧炳強上周五出席《施政報告》記者會時,被網媒眾新聞記者問及,政府2003年23條立法時說過不會「以言入罪」,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他會否承諾政府未來處理23條時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鄧炳強回應時重申,要證明犯法要看行為和意圖,「唔係就咁講一句炴N算」。眾新聞其後發表報道〈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 03年港府曾明言不禁非暴力手法〉。保安局昨出稿稱報道誤導市民,深表遺憾。
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接受本報查詢稱:「請大家看記者會的QA(問答環節),我們沒有其他補充。」
被問會否承諾不以言入罪
鄧:會看意圖
鄧炳強前日回應提問稱,當局執法除看行為也看意圖,「你係咪就咁講一句炴N會入罪呢?當然我]會睇究竟你有無意圖去犯你所講儭o行。我諗你唔能夠簡單就咁講你鶗|個字(以言入罪)就話係」。他續說,當局一定要有充分證據,律政司也會詳細研究有否足夠證據檢控,形容不是草率決定。
記者其後追問《約翰內斯堡原則》是否不適用,鄧炳強一度錯誤回應有關網絡安全的問題,稱「薳O個原則呢,我相信都係會適用」。後來記者澄清是問23條立法,《約翰內斯堡原則》即不會以言入罪的原則會否適用。鄧說剛才已答過,「唔係就咁講一句炴N算,除鬻]拘捕,律政署(律政司)會睇證據係咪檢控,所以我相信唔會出現你剛才所講黿↙G」。
眾新聞前晚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8日)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拒絕承諾立法時會遵守保護表達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
保安局發言人昨午稱,局長在記者會回應有關23條立法會否以言入罪時清楚解釋:犯罪需有行為和意圖的元素,並有充分證據,以及律政司詳細研究有否足夠證據才檢控,不是草率決定,並非一句說話就可入罪。發言人稱,多間媒體報道亦與局長說法相符,眾新聞指局長拒絕保證23條立法不以言入罪實屬誤導,對報道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