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煽惑集結案 鄒幸彤稱需時備陳辭 官:監獄能否上網?

[2021.10.06] 發表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於今年六四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無律師代表的鄒幸彤親自應訊,稱爭議其社交帖文內容是否有煽惑意圖等,審訊期間要需時準備書面陳辭,主審裁判官陳慧敏關注「你鷅妧誘J面邊有法律書籍?」、「有冇得上網謘H」,鄒回應說不能上網,只能靠記憶、法律知識及朋友協助。

鄒:靠記憶知識朋友協助

繼上次被懲教人員要求換上米奇老鼠圖案上衣出庭後,因其他案件還押的鄒幸彤昨日以同樣裝束應訊,她否認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由於控辯雙方未能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今天,讓控方修訂內容,屆時將傳召兩名警員證人作供。

爭議帖文有否煽惑意圖

官:冇人知你點諗 除非開腦

鄒幸彤昨日稱,不爭議facebook、Twitter及刊登於《明報》的文章是由她發布,惟爭議內容是否有煽惑他人意圖,裁判官陳慧敏稱「冇人知當時你點諗,除非開鬻A個腦」,或在庭上聽取其陳辭,再依靠證據推斷。

她另爭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是否違憲,以及警方檢控和拘捕有否侵害個人言論自由,並認為本案是政治檢控。陳官引述黃之鋒2014年「公民廣場」(政總東翼前地)上訴案,指法庭不是辯論政治的地方,鄒幸彤重申爭議警方限制是否有「合法目的」。

鄒幸彤表示需時準備書面陳辭,陳官關注「你鷅妧誘J面邊有法律書籍?」,她稱只能靠記憶、法律知識及朋友協助,陳官再問「有冇得上網謘H」,引起眾人發笑,鄒幸彤稱沒有。陳官並安排鄒到第一排律師席就座,並問「M家畀被告出薛丑A警方會唔會緊張?」,警方示意無問題,並派員在旁看守。

【案件編號:WKCC 25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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