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開車致乘客重創亡 巴士司機囚8個月
【明報專訊】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李姓巴士司機,去年因未有注意楊姓婦人尚未入座便開車,導致當事人頭部撞向扶手,入院後因腦損傷併發肺炎死亡。當地傳媒上周六(2日)報道,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李男過失致人於死罪成,入獄8個月,可上訴。
李男事發早上駕駛巴士從大同區至桃園市南崁區,當楊婦在大同區重慶北路上車時,車輛卻立即開動,導致她重心不穩跌至上下層樓梯間,頭部撞擊扶手。
她立即前往就醫,下午出院;數天後因嘔吐入院,後被診斷出硬腦膜下出血,十幾天後出現顱內出血,最後身亡。
法官判決時指,李男未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在本案中有明顯過失,但考慮到他一時疏忽及願意自首,並嘗試與受害人家屬和解,因此判處上述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