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拒公開失德教師資料 803基金提覆核駁回
【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去年2月去信教育局,要求公開專業失當的教師和學校資料,局方以有違《公開資料守則》等原因拒絕,「803基金」遂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昨日遭駁回。高院法官認為,教育局決定在法律上無犯錯,若只公開學校名,或會對校內其他老師造成不公,亦會影響教育環境;另考慮基金的申請非為私利,涉公眾利益,故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官:如公開校名 或對其他老師不公
申請人為803基金;答辯人為教育局長。申請方早前引述立法會文件指出,由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教育局接獲269宗有關反修例事件的教師專業失當投訴,截至今年4月底已取消3名教師註冊資格,並陳辭稱教育局應分辨哪一部分的資料是由第三方即投訴人、學校及老師提供,哪一部分是局方調查所得而決定是否單獨地公開,包括教師和學校名稱,以及專業失當性質及局方調查結果,以便家長決定是否讓子女就讀有關學校。
惟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拒絕接納其說法,認為局方將所有資料視為一體考慮,法律上無犯錯,並舉例稱如只公開校名,或會對校內其他老師造成不公,亦會影響教育環境;若只公開調查結果,如此有限資料不見得對家長的考慮有何幫助,對申請方亦無幫助。而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學校及教師屬提供資料的第三者,他們有合理期望所提供的資料不會進一步向他人披露。
判辭又指申請方要求公開資料目的是讓家長考慮,教育局收集資料則為調查及跟進專業失當個案,兩者目的明顯不同,而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障資料原則》,如無提供資料當事人同意,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故裁定局方拒絕公開資料的決定是合理。
教局:可行下提高個案透明度
教育局表示歡迎裁決,重申若公開有關的教師及學校名單,會對學校運作及學生帶來負面影響,該局一向嚴謹地處理教師涉專業失德的個案,並稱理解社會對個案的關注,局方會在可行情G下盡量提高個案透明度。
【案件編號:HCAL 196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