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何君堯漢囚9年 官:最可怕襲擊 創傷報告指心理影響有限 何:判刑非常輕
【明報專訊】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遭一名無業漢以刀刺胸受傷,其保鑣亦受傷。該男子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他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以及傷人罪,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法官杜麗冰形容本案是不理智、令人憎惡和最可怕的襲擊,政治紛爭不是藉口,而被告有預謀犯案。何君堯回覆本報查詢時認為判刑「非常輕」,並斥被告謀殺意圖清楚,要置他於死地(見另稿)。
被告董蠸(31歲)承認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138至236號的行人路,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非法及惡意傷害何的保鑣張英才。董原本被控的企圖謀殺罪則交由法庭存檔。被告聞判表現平靜,大部分時間垂頭,步入囚室前向公眾席點頭,有旁聽者叫道「撐住呀」。
求情稱盼日後貢獻社會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及於大學畢業,曾經有情緒問題,性格內向孝順,他在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表示還押期間一直閱讀,望日後可貢獻社會,辯方也呈上多封由其家人和老師等寫的求情信。
辯方建議,縱使被告在交付案件時才承認交替控罪,基於被告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證人不必上庭作供和再次憶述創傷,希望被告可獲扣減四分之一刑期。
杜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不理智、令人憎惡和最可怕的襲擊,是香港文明社會不能容忍的暴力,政治紛爭不是藉口。她稱被告受人愛戴,但沒有犯案的理由。
辯方曾引述何君堯的創傷報告顯示,案件對何的心理影響不大,何君堯個性樂觀、有自信及為人隨和。杜官亦在判刑時再提及何的創傷報告指出,何遭受的心理影響有限,但他仍感到驚慌和擔憂;然而何為人樂觀,將負面事件視作挑戰,事後在公眾場合提高警覺,杜官認為受襲是不易忘記的。
官指預謀犯案 事前到場觀察
杜官表示,被告有精密預謀犯案,附近的閉路電視拍攝到他事前到場觀察;案發時他攜帶兩把刀,該利刀刺胸可致命,幸好沒有造成死亡。被告在街上襲擊從事合法活動的何君堯,即使被告單獨行事,案件都是非常嚴重。杜官就有意圖傷人罪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
杜官續稱,被告遭制服後沒有放棄攻擊,繼而令何的保鑣受傷,就傷人罪以3年為量刑起點。她接納辯方建議,扣減被告四分之一刑期後,判被告監禁9年和27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案情透露,當日早上被告到何君堯的街站,聲稱是其支持者,上前送花及希望合照,其間突然從袋中取出刀鋒長20厘米的刀,刺向何的胸部,何的保鑣亦受傷。被告遭制服後曾高呼「7.21元朗襲擊係何君堯做鵅v、「殺鼳\,保護全港市民」。
【案件編號:HCCC 197/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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