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台灣投資者發債4500萬美元
華漢被裁非法發行證券擬制裁
【明報專訊】卑詩證監會(BCSC,圖)昨日發布,指卑詩一男子和兩間位於列治文的公司,被裁定非法發行證券,雖然對其的欺詐指控未獲證明及最終撤銷,但審裁小組將考慮實施制裁。有關公司被指於約10年前向台灣投資者發行債券,涉及金額高達約4,500萬美元。
據證監會提供資料指,該卑詩省民為黃冬(Winter Huang,又名Dong Huang),他是天馬藥業集團公司(Pegasus Pharmaceuticals Group Inc.)的總裁兼董事,也是科爾興腫瘤防治網絡公司(Careseng Cancer Institute Inc.)的董事。
證監會指稱,根據天馬藥業的宣傳資料,天馬藥業為一間家高科技生物製藥公司,而科爾興是黃冬的舊公司,並與天馬藥業共用一個辦公室。
證監會續指,於2010年至2012年間,天馬藥業在台灣向投資者發行逾1400份債券,涉及總額約4500萬美元。於同一時間,科爾興曾保證會歸還447份債券的本金,金額總共約1280萬美元。
證監會的審裁小組認為,科爾興透過提供擔保而參與該447份債券發行。
卑詩證監會指,上述證券發行均沒有提供招股說明書,但兩公司或投資者都不符合《證券法》(Securities Act)下可獲豁免招股書條件。因此,證監會審裁小組總結,黃冬、天馬藥業和科爾興非法發行證券。
招股書為一份正式文件解釋一項投資的詳細內容和該投資所涉及的風險。
證監會亦提及,其行政總監曾於2018年一份聆訊通知書中指控黃及天馬藥業欺詐,不過,審裁小組認為該指控未獲證實,因此審裁小組撤銷了該指控。審裁小組現會考慮對黃冬、天馬藥業和科爾興非法發行證券的行為實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