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非禮乘客傷女警 銷售員囚6個月14天
【明報專訊】男銷售員涉於今年6月4日在城巴兩度非禮女乘客胸部,同車休班女警長協助截停銷售員時,被對方拖行至巴士下層,令她後腦瘀傷和肋骨骨折,銷售員事後逃去,警方3日後到其住所拘捕。銷售員早前承認各一項非禮罪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判刑稱,被告行為鹵莽,基於案情及女警傷勢均屬嚴重,判囚6個月14天。
被告謝嘉豪(32歲)報稱電腦銷售員,由於被告去年犯下另一宗非禮罪後,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其間犯下本案,法庭就被告違反簽保令下令罰款1000元。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辯方昨稱報告反映被告有悔意,並進一步求情稱被告逃跑時不知截停他的人是休班女警,對她因事件受傷深感抱歉,承諾日後不會再做出侮辱女性的行為,望法庭接納被告坦白認罪,真心悔改。
朱官判刑稱,接納被告不是有意圖使用暴力,但被告必然知道上層逃跑至下層必須經過樓梯,而當時他已被休班女警捉住左手,亦必定知道逃跑很可能令休班女警跌倒。
朱官考慮案情及休班女警傷勢嚴重後,就非禮及傷人罪分別以監禁28天及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基於兩罪源於同一事件,將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囚6個月14天。
【案件編號:ESCC 1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