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幼會調查:近半受虐童不言經歷 師長不懂辨虐兒行為
【明報專訊】近年屢現虐兒個案,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在《侵害人身罪條例》加入「沒有保護罪」。國際培幼會調查發現兩成兒童曾遭受至少一項體罰、被欺凌或被冷落等的傷害,近半數兒童不會向別人訴說經歷,反映他們求助意識薄弱;而家長和教師亦未能分辨不同的虐兒行為。國際培幼會建議政府更新對學校的指引,建議下月施政報告要求教育機構設立「守護兒童政策」。
倡政府要求學校訂守護政策
國際培幼會去年3月至今年4月,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電話隨機訪問1424名家長、兒童和教育界管理層或前線員工,並與個別人士深入訪談。調查發現,22.8%兒童在2019年開學首半年內,在學校、補習社和興趣班經歷至少一項傷害或虐待,包括被同學欺凌、被老師冷落或體罰、被老師接觸到私處;又推算每5名學生中,就有1人曾受傷害或虐待;當中近半兒童(48.2%)不會向任何人訴說經歷。
國際培幼會總幹事蕭美娟指出,調查反映兒童求助意識薄弱,相信兒童感到不安心、怕被人針對,遂不敢訴說,「我們不鼓吹學生濫用投訴,但說出來才有跟進行動處理事件」。
調查中,有家長稱小六的兒子曾被教師用激光筆照射眼睛,要求專心上課,惟她不肯定兒子有否說謊,所以沒向教師反映。國際培幼會助理經理(研究及倡議)陳穎芝指出,調查發現成年人包括家長、教師的兒童守護意識低,未能分辨虐兒行為,建議他們多了解哪些行為會傷害兒童,教育機構亦應提供支援,幫助教師加深認識。
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周慧珍說,不希望學校在有事發生才懂得補救,建議為新入職教職員提供培訓,強調平日守護兒童的重要,教師要懂得「將心比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