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米建築須徵消防意見
【明報專訊】住建部昨日在官網發布《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地嚴控新建超高層建築。新建80米以上建築時須徵求消防部門意見,確保與救援能力匹配。
中新社報道,意見稿指出,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築,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築,確有必要須報省級住建部門審查並報住建部備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確有需要者須由省級住建部門作抗震、消防等項目嚴格審查,並報住建部備案復核。
意見稿還要求,不得在山邊水邊、城市通風廊道建設超高層建築,不得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世界文化遺產及重要文物保護單位造成影響。各地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築、100米以上公共建築項目時,須徵求當地消防部門意見,以確保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