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魚蛋革命」青年認暴動「集結」囚3年
【明報專訊】有網民於去年1月26日(年初二)晚發起「悼念魚蛋革命4周年」活動,及後有人堵路示威,多人被捕,一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暴動、襲警等7罪,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兩罪,其餘控罪由法庭存檔。案情透露,被告以揚聲器帶領其他人起哄,曾指示示威者「去個紙皮箱度禶忖l掟×班死黑警!」法官姚勳智指被告具領導角色,暴動規模不小但歷時不長,考慮到被告認罪,經扣減後,就暴動及非法集結分別判監3年及20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3年。
求情稱誤以為違法可達義
被告為兼職送貨員黎嘉豪(22歲)。辯方求情稱,被告誤以為違法可達義,愚昧下犯案,已深切悔改。案情指出,當晚旺角朗豪坊一帶約有200名示威者集結導致交通阻塞,各人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當晚11時許,約30名示威者佔據砵蘭街近亞皆老街交界及築起傘陣,與防暴警對峙,雙方相距約30米。身穿黑衫褲、戴「V煞」面具的被告以揚聲器不斷罵警察及叫口號,令其他示威者情緒高漲及加入叫囂。被告手持電筒,以強光照向警察防線,警方曾舉旗警告,其間被告及10多名示威者以「人鏈」方式堵路。
案情:曾指示示威者用椰子掟警
案情亦指出,被告曾呼籲示威者「我]唔好走,繼續留守佔領!」而當晚有攤檔販賣椰子,他指示示威者以椰子扔向警方,並有幾名示威者依從指示。及後警員拘捕被告,他曾激烈反抗,用雙腳踢警員。被告在會面紀錄承認,從直播新聞得知朗豪坊一帶示威者需要更多人支援,故由粉嶺港鐵站「跳閘」乘港鐵往旺角,未有支付任何車資。
【案件編號:DCCC 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