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恢復二讀 準備期18月生效無期
【明報專訊】2018年已經交上立法會審議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政府提出的修正案,獲建制派支持,條例通過後有18個月準備期,之後經立法會同意再擬定生效日期;亦會安排免費收集食肆妥善分類的廚餘到廚餘循環再用設施。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易志明形容修訂是「德政」;熱血公民鄭松泰則表明反對,批評政策向小市民「開刀」,不問生產者、供應商、連鎖店、大型零售商的責任。立法會今日會繼續審議條例。
現準備更足 自由黨質疑變支持
草案去年7月原本因立法會任期完結而胎死腹中,立法會延任後法案亦繼續審議。政府建議指定垃圾袋的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三人家庭若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須繳付約1.1元或1.7元,即每月33元或51元;指定垃圾袋有9種大小,容量介乎3至100公升。
易志明支持法案,指香港土地短缺,無空間擴建堆填區,但2018年政府將條例交到立法會時,自由黨對執法存疑,如今政府押後實施以作更多準備,他稱讚是德政;飲食界妥善處理的廚餘由政府車隊處理,值得支持。他促政府加大力量減廢回收,建議增加回收桶數量。
葛珮帆否認拉布 盼法案落實得更好
民建聯葛珮帆稱該黨支持法案和修正案,否認拉布,而是想法案落實得好,若執行細節不清楚會擾民,包括各部門之間如何協調處理壎芘舊I等問題。工聯會郭偉強說支持立法,但形容香港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是剛起步。
鄭松泰是唯一表明反對的議員,稱政府環保政策是透過經濟行為,改變市民習慣而減廢,惟10年前的膠袋收費卻延伸出很多代替品,如環保袋對環境的破壞亦同樣大。他認為政府修訂免卻食肆處理垃圾費用會引來小市民質疑,購物時根本「無得揀」,貨品重重包裝。他指出,將來可能有基層市民因想減負擔,將垃圾帶到商場或公司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