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東姊弟控阻差 疑有男警粗口辱罵
【明報專訊】屯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2019年10月傳出不明氣體,附近大批居民不滿並到場示威。當晚屯門黃店「東屋台」的老闆娘與胞弟疑拒絕警員入店內搜捕,被控阻差辦公,同案另一對男女涉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4人否認全部控罪。作供警員稱,第一及第二被告在馬路上跳舞,動作挑釁。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疑有男警先後5次以粗口辱罵第三被告,並指摘兩名負責人「收×埋禲v。
同案兩男女涉非法集結
女警指兩人馬路跳舞「挑釁」
4名被告依次為黃珮瑜(19歲,IVE學生)、何東宇(22歲,病人服務員),以及報稱餐廳負責人的魏偉才(25歲)及胞姊魏素香(36歲)。
黃珮瑜及何東宇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前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參與非法集結。餐廳負責人魏偉才及魏素香則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他們同日在屯門良德街一間食店「東屋台」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趙文龍及其他警務人員。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當晚有群眾在良德街兩旁聚集,有人架設路障,警方數次舉藍旗警告,其間數名男女數次走出馬路手舞足蹈。防暴警員約10時許向群眾方向推進,路上群眾四散,黃珮瑜和何東宇衝入「東屋台」。其後警員欲進入食店,與兩名負責人在門外口角,又要求魏素香除下口罩,警方最終扯走並拘捕兩人,進入食店帶走及拘捕黃珮瑜和何東宇。
警方片段未有拍攝拘捕的畫面,惟聽到一把男聲先後5次以粗口辱罵魏偉才,又指兩名負責人「收×埋儦嚏v,魏偉才多次大叫「唔好傷害我家姐」,其胞姊則大叫「喂你郁手打人,投訴你]鵅v。
拘捕首被告、時任女警梁芷翹供稱,當日看到第一和第二被告約4次走出馬路中心跳舞,動作「比較挑釁性」,故判斷他們觸犯非法集結罪,並在食店外認出兩人。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 2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