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問訪談有否引導討論光時與港獨關係 李:參與者自發談
【明報專訊】辯方專家、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長李立葶Q日作供解釋其研究方法,其間3名法官多次提出疑問或質疑。法官彭寶琴開庭時主動問李,焦點小組會否刻意引導參與者討論「光時」與港獨的關係,李重申討論問題都是開放式問題,但研究在前年9月進行時,香港社會正討論「光時」口號是否有港獨意味,故參加者討論時會自發談及口號與港獨的關係。
控方盤問時亦質疑,研究員討論問題帶引導性質,李稱「光時」口號的解讀涉及對「運動意識形態及激進化」的分析,研究員只會開放地問參與者口號的意思,並順荌Q論內容發問,而所謂「討論問題」只是指引,毋須硬性跟隨。
法官陳嘉信追問,為何要在「運動意識形態及激進化」下特別提到「光時」口號,是否有特別目的。李立葚挭嚏A社會科學中「激進化」(radicalisation)的概念不涉及價值判斷,只是判斷運動是否變成追求更深層的改變。李舉例,運動開始時示威者的訴求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在數月後演變為「解散警隊」,這就是激進化的一例。
法官杜麗冰亦就示威現場問卷調查提出質疑,指李立葧羲磳隉u光時」口號的意思可隨時間改變,那麼調查結果是否只代表參與者當天的意見。李回應稱,他所指的改變並非短時間的改變,而是以月份計算的改變。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