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議案提「感激」或違法 黃宇逸:警或視煽動
【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周通過哀悼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引起多方抨擊,評議會其後撤回議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稱,如警務處認為有跟進空間,她亦會同意由執法機關跟進。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該議案提及「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有可能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有大律師認為,以警方角度看,有可能視上述議案字眼為煽動別人做相類似的行為,故認為評議會成員被捕風險高。
湯:學生會已不獲承認 或不需取締
湯家驊接受查詢稱,評議會本身的議案提及「感激」梁健輝為港犧牲,他認為這有可能干犯國安法第27條,「進行恐怖行為是『為港犧牲』,大家可以想像有宣揚意味」。除了可能違反國安法,他認為也有可能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加深民間不同群體的互相憎恨」。至於港大學生會是否有被取締的風險,他說港大已表明不承認該會,「是否需要取締,可能不需要,因為現實生活已經不存在」。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法律風險分三個層次:第一是被捕風險,警方若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第二是檢控風險,有合理的定罪機會;第三是定罪風險,而法庭標準是要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他認為,評議會最有可能「出事」的是提及感激梁為港犧牲,「以警方角度去看,這有可能觸犯某些罪行,可能煽動別人做相類似的行為」,故評議會成員的被捕風險高。至於檢控和定罪風險,他認為現階段無法估計,要視乎全盤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