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稱遭電話滋擾 籲法律界譴責 點名促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大聲說不」 司法機構:警跟進
【明報專訊】前年9月29日金鐘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3名青年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主審法官陳廣池認為本案受終審法院就2016年旺角衝突案暴動罪的上訴裁決影響,決定將案押後11月1日再訊。陳官又在庭上表示,其官方電話受「低端滋擾」,最近被人不停用傳真機傳文件,強調「人在做,天在看」,直斥有關行為挑戰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呼籲任何在法律界工作的人都應站出來大聲譴責,包括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
明報記者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稱,事件已由警方跟進。警方回覆稱,已於6月10日接獲灣仔港灣道一法院職員報案,指其辦公室受電話滋擾,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暫無人被捕。
需參考梁天琦案終審結果 控暴動3人押後裁決
本案3名被告依次為無業的莫震宇(33歲)、學生楊樂謙(20歲)、電腦技術員李其浚(22歲),同被控於前年9月29日在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官陳廣池開庭後表示,終院就梁天琦案提出5項法律議題,其中兩項包括參與者共同犯罪意圖,以及在現場鼓勵現象是否納入犯罪意圖,有關裁決將影響本案,而終院的案件將於10月5日聆訊。陳官認為,作為下級法庭的區域法院需遵從上級法院的裁決,故決定押後案件。
庭上突稱被滋擾 斥藐視法庭破壞法治
之後陳官突然表示,想藉茬o機會告誡一些不法分子。他說,近兩個月有人不停用傳真機傳真文件到其官方電話,他強調「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促執法機構加把勁跟進,將涉事者繩之於法。
陳官說,該行為表面上已干犯多項罪行,分別是滋擾司法人員及法官、刑事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以及破壞及挑戰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
強調與本案被告無關
他又說,「希望任何在法律界為生的人都要企出來大聲說不」,並點名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資深大律師、在專上學院或大學執教鞭的講師與教授、任何有理智與良知的香港市民等都應「企起身」強烈譴責。
他說要建立一個良好制度,花上幾代人的心機與汗水,希望所有人都秉持尊重司法的重要性。他強調事件與本案3個被告無關。
【案件編號:DCCC 96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