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棄車阻街部門互卸 區議員斥限查冊礙跟進
【明報專訊】本港不少街道擺滿棄車,阻街兼影響環境衛生。民主黨表示,在觀塘、筲箕灣及大角嘴三區街道最少共有逾百部廢棄車輛,主要為電單車,不少已無車牌及行車證,鋪滿灰塵及生鏽,批評多個政府部門對棄車問題互相「卸膊」,建議政府加強執法及增加棄置車輛罰則,並斥責政府限制民間車牌查冊,將進一步阻礙跟進棄車問題。
指觀塘有50個棄車黑點
民主黨觀塘區議員梁翊婷說,單在觀塘區就有約50個棄車黑點,其中定安街、定業街後巷一帶最少有30部,大部分無行車證及車牌,政府部門均不處理。她稱過去一年分區地政處在觀塘區收到42宗棄車投訴,但目前處理程序僵化,處方收到投訴後先派員巡視,再向警方確認是否失車。若屬失車處方會交警方跟進,否則會要求運輸署提供車主登記資料等,並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棄車上張貼通知,勒令車主限期前停止佔用官地,若限期後仍未處理,處方才移走棄車,一般需時6至8周。梁說部分棄車在公共道路範圍,地政處認為不屬規管範疇而不處理,轉介路政署又不處理,批評多個部門推卸責任,令棄車問題惡化。
民主黨油尖旺區議員曾自鳴說,大角嘴樂群街及美安街後巷一帶有大量殘缺的電單車,民政事務總署曾牽頭採取跨部門清理行動,但過後棄車問題死灰復燃。民主黨東區區議員蘇逸睆晼A不少電單車棄置行人路,但多因證據不足無法檢控,建議政府加強相關罰則。
民政署:跨部門移除行動擴7區
梁翊婷說,過往區議員透過車牌查冊,向地政總署提交車主資料跟進棄車問題,減省署方轉介警方及運輸署程序,但「蔡玉玲案」後令地區人士因擔心犯法而不敢查車牌,認為政府限制止查冊不合理,令地區更難跟進棄車問題。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稱,各部門今年1月在油尖旺區試驗聯合行動,移除112輛棄置車輛,有關行動已擴展至中西區、灣仔區等7區,其中中西區4月完成行動後移除31輛棄置車輛;相關部門有需要時會以聯合行動等方法處理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