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公開失當教師資料被覆核 教局一方:法庭無權干涉
【明報專訊】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去年去信教育局,要求公開專業失當的教師和學校資料,局方以資料保密為由拒絕。基金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決定,案件昨開審。基金指,部分教師失當個案涉及散布「港獨」信息,教師會影響學童人生、國家及社會的未來,因此公眾有知情權,要求至少公開學校名字;教育局稱,資料一旦公開或對學校造成標籤效應,破壞局方與學校信任。法官周家明聽畢雙方陳辭後,將擇日頒下判辭。
申請人為803基金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藍德業代表;答辯人為教育局長,由律政司副署理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代表。
申請方指部分個案涉港獨
影響學童社會國家未來
基金一方陳辭稱,去年9月入稟,教育局已裁定39宗教師專業失當成立,本月初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截至去年12月局方接獲269宗反修例相關專業失德投訴,其中160宗成立,並已取消3名教師資格,部分個案涉及散布「港獨」信息、使用政治偏頗教材等,認為情况有漸趨嚴重之勢。基金一方認為,學生是未來社會棟樑,教師不但影響學童人生,更影響國家及社會未來,因此公眾知情權比起資料是否需保密來得重要。
基金續稱,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即使教育局基於保密理由不公開教師名字,亦應考慮公開不屬個人資料的學校名;又指教育局未先徵詢第三方資料來源者是否同意公開資料,便「一刀切」拒絕公開專業失當的教師和學校資料,做法是錯誤理解並有違《公開資料守則》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教育局一方回應,稱教局已公開教師專業失德數字,並非如申請方形容是「一刀切」拒絕公開所有資料,而公開與否屬教育局專業決定,法庭無權干涉,只能判斷局方決定是否合法。此外,如教育局公開資料,會損害學校平靜學習環境,為學校帶來「標籤效應」,對學校及該校教師不公平,甚至破壞紀律處分制度效用,令教局及學校之間的信任瓦解,學校或不再願意在教師紀律聆訊上配合教育局,強調教育局長考慮申請時,已考慮條例及政治等各方面因素。
【案件編號:HCAL196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