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專員警告 疫苗護照慎重行事
疫情結束應銷毀資料
【明報專訊】加拿大聯邦和省級隱私專員周三就疫苗護照發出警告,稱當局必須採取措施,確保國民的個人信息受到保障,而一旦疫情結束,應銷毀疫苗護照。
聯邦衛生部長海度(Patty Hajdu)上周透露,渥京跟七大工業國集團(G7)磋商推出疫苗護照,該護照可讓國民恢復到外國旅行。加拿大聯邦、省和地區隱私專員以及緬省、紐賓士域省監察專員辦公室周三向發給傳媒的聲明中說:「雖然此舉可能為公眾帶來實際好處,但涉及侵犯公民自由,當局應當三思而後行。」
聲明指:「疫苗護照必須在尊重相關私隱條例的原則下研發和實施。」它說,各級政府必須確保,規定出示疫苗證明要有法律依據,例如,加人到外國旅遊,可能需要出示證明,因為其前往的國家規定這樣做,至於有意規定出示疫苗證明的企業和政府,應為此制訂新法例或修訂現行相關法律。
聲明稱,各級政府應證明,疫苗護照屬必要,不管是方便旅遊,還是談生意或者獲取服務,「迄今為止,儘管科學界人士已表明這屬勢在必行,但我們尚未獲得證據,證明疫苗有效阻止病毒傳播。」
聲明又說,疫苗護照應只有證明接種疫苗所需的信息,不應包含可外泄的其他健康信息,而一旦疫情宣告結束,或已不再需要疫苗接種證明,便應銷毀疫苗護照。此外,專員還希望獨立監管任何疫苗護照計劃,國民獲悉其信息的使用和儲存方法。
魁省於本月13日開始發布二維碼(QR code),讓省民下載到手機,以證明他們已接種疫苗,但目前尚不清楚將如何使用該等數碼證明。衛生廳長迪布(Christian Dube)強調它本身不是疫苗護照,而是實現類似系統的必要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