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賜號擱淺事件 日本船東要求貨主分擔賠償
【明報專訊】台灣長榮海運公司超大型貨輪長賜號3月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事件,至今仍未解決賠款問題,有指長賜號的船東日本正榮汽船公司向法院提出「共同海損」,即要求船上貨物的貨主共同負擔巨額賠償。
報道指,正榮汽船公司共同海損的要求現已進入司法程序,更有貨主收到相關文件,被要求負擔部分賠償。長榮海運周二(4日)發聲明回應,上月初已獲悉船東提出共同海損,稱按國際海洋公約的規定,因船隻脫困而成功保障各方的資產,各方有責任分攤船舶救援及處理共同海損所產生的費用,公司最後需承擔的金額極為有限,長榮將會配合船東指派的共同海損理算公司處理後續事宜。共同海損是指船隻在航行期間,為確保貨物及人員安全而造成損失時,所有利益關係人共同承擔賠償。長賜號連同船上貨物目前正被埃及當局扣押,稱要待賠償爭議結束方讓長賜號恢復運作,據悉長榮已通知客戶指賠償問題處理完結前,無法運送貨物。蘇伊士運河管理局已要求達9億美元的賠償,正榮汽船公司則表明只願意賠償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