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特定店設入樽機 900間符條件
【明報專訊】政府正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公眾,至5月21日止。按「污者自付」原則,計劃建議向塑膠樽裝飲料的製造商及進口商收取循環再造徵費,以收回計劃的運作成本,亦建議特定店舖作為退還點,設置入樽機,讓市民交回廢膠樽。
不過,政府建議零售樓面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2152平方呎)的店舖,才須提供回樽服務。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引述環保署官員稱,全港只有約900間店舖符合條件,當中大部分是超市,但何漢威認為,便利店售賣大量膠樽飲品,應承擔部分回收責任,認為1000平方呎以上零售店舖亦必須參加計劃,300至999平方呎的店舖亦要參與計劃或繳交環保徵費以換取豁免;300呎以下店舖則可獲豁免。
(城市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