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親自求情:法律須為民服務 李柱銘何俊仁一方:法庭真要將二人投獄?

[2021.04.17] 發表
西九法院外聲援者絡繹不絕,散庭後有人激動痛哭,緩刑的李柱銘等人離庭時,眾人高叫「香港人加油」等口號,打氣聲久久不散。押走入獄者的囚車駛出時,市民紛紛亮起手機燈追車道別。(朱安妮攝)
吳靄儀昨決定終止委聘法律代表,改為親自求情,她形容香港人一直主張和平,甚至震驚國際社會,而今次案件的示威同樣和平有序,「身處這個時間,我們不能背棄人民,反而應該與他們同行,希望和平可以持續佔優」。她完成陳辭後,旁聽席有多人鼓掌。(曾憲宗攝)

【明報專訊】8.18流水式集會判刑前夕,曾任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多年的執業大律師吳靄儀,昨決定解僱法律代表,親自在庭上陳辭。她表示自己必須與人民同行,甚至為他們挺身而出。她最後改編英國律政大臣Thomas More臨行死刑前的遺言「我是法律的忠僕,但最優先是做人民的公僕,因為法律必須為人民服務,而非人民服務法律」。李柱銘和何俊仁一方則表示,二人備受大眾尊敬和欽佩,李甚至是本港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反問「難道法庭真的要將二人送入牢獄?」

倘法庭以錯誤法律剝奪權利 動搖法治精神

吳靄儀昨身處犯人欄內作求情陳辭。她先回顧自己攻讀哲學和法律、在《明報》做編採工作,最終當選立法會法律界議員的經歷,參與議會工作18年。她說,法律應保障而非帶走權利,尤其香港未有民主制度的情况下,人民只能依靠法律保護自己,而法庭正正是法律的最終裁決者。即使法律本身出現錯誤,而非法官,當法庭應用法律奪去基本權利時,社會對法庭和司法的信心便會動搖,令整個法治精神受重創。

吳靄儀引述美國最高法院退休大法官Anthony Kennedy於1999年來港時的發言,認為司法獨立對確保自由自主有重要作用。假如法庭的司法管轄權不足,法律界以至社會應繼續敦促有關權力繼續擴大,「假如社會甘於接受過分局限的法庭角色,終會招致法庭實質或觀感上成為剝奪人民自由的幫兇」。

「法界應為民保希望 向權力說真相」

吳靄儀說,法律與良好管治有關,旨在取信於民,又說自己身為律師,深知法律並不完美,大眾對於為何要遵守法律亦有很多答案,但她認為原因在於法律與公義最接近,故她有責任聽取批評,以及致力完善法律。她認為,法律界應為人民保存希望,正如大法官Kennedy說「你必須向與訟人訴說理性,必須向社會訴說公義,必須向權力訴說真相」。

吳靄儀形容,自己過往的立法會發言受法律保障,人民卻只能基於政府會尊重他們權利的期望,而在最後關頭集體向政府表達他們的痛苦,認為自己「必須與他們同行,甚至為他們挺身而出,否則我的承諾只會淪為一紙空談。」

「我是法律忠僕 但先是人民公僕」

吳靄儀最後表示,雖然她較遲投身法律界,但長期為法治服務,並改編律政大臣Thomas More因拒絕向亨利八世宣誓,最終被裁定叛國罪成,判以斬首死刑後,臨行刑前的發言「我是法律的忠僕,但最優先是做人民的公僕,因為法律必須為人民服務,而非人民服務法律」。

李何代表大狀:

囚畢生奉獻社會者 不會達公義

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大律師夏偉志則表示,二人是資深法律人員,一生大部分時間均為社會服務,亦多年推動民主。夏形容,李柱銘是本港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更是名譽資深大律師,亦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一直理性溫和爭取民主,今次首次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何俊仁則創辦律師樓,為公眾利益做了不少工作。

夏偉志說,二人的卓越聲譽和誠信廣為人知,反問「難道法庭真的要將二人送入牢獄?」夏又說,當日遊行莊嚴、溫和及理性,法庭有理由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形容監禁兩名年長、且畢生奉獻社會的人,並不會達到公義。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更多要聞
8?31案以最高刑罰量刑 黎李囚8及6月 楊森李卓人稱抗命 官:動盪下犯案挑戰法律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前年8月31日參與在港島的「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同被控「明知而參與... 詳情
【明報專訊】「未經批准集結罪」檢控門檻較「非法集結罪」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以往此罪多僅判罰款,自前年6月21日周庭等人圍警總... 詳情
【明報專訊】昨日兩案須入獄的被告中,李卓人及何秀蘭均來自工黨,李卓人另亦隸屬職工盟。職工盟昨發表聲明,斥法庭無視社會出現的嚴重不公義、淪為政... 詳情
楊森:案件考驗信念 喪失自由不後悔
【明報專訊】民主黨前主席、港大榮譽助理教授楊森昨日因前年8.31「祈禱遊行」被判緩刑。判刑之前,現時73歲的楊森受訪稱,以前從政時常倡人權、... 詳情
【明報專訊】中央改寫香港的選舉制度,政治生態劇變,民主派參選之路懸而未決。泛民元老楊森於回歸前後五度參選立法機關,他批評現時「民主大倒退」,...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