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茪嚾C空難 10年兩宗
【明報專訊】過去10年,全球發生最少兩宗疑因鋰電池引發飛行中機艙起火的嚴重航空事故。其中在2010年,UPS航空6號波音747貨機疑飛行途中機艙一批鋰電池突然起火燃燒,濃煙令機師看不到儀表板,貨機最後在迪拜機場墜牷A正副機長罹難。
而在2011年7月,一班由首爾飛往上海浦東機場的韓亞航空991號貨機發生火警,機長報告事故並決定折返濟州機場,惟貨機於迫降前在雷達上消失,終被發現在濟州島以南海域墜牷A正副機長失蹤。事發時,貨機上載有58公噸貨物,當中包括鋰電池和油漆等易燃物品。
現時各航空公司均規定,旅客乘搭客機時需將備用鋰電池及移動鋰電池充電器放在手提行李,不可寄艙。其中香港航空列明,旅客最多可攜帶20件低於100瓦時(Wh)備用鋰電池,而100至160瓦時則最多可攜帶兩件,160瓦時以上鋰電池則禁止攜帶。另外,載有鋰電池滑板車及有關組件一律被禁止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