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告票遭翻舊帳 女子無辜被吊銷駕照
【明報專訊】密西沙加一名女子去年2月收到交通廳一封信﹐說她的駕駛執照被臨時吊銷﹐那是因為她16年前一張交通告票作怪﹔而且這張告票早被法官取消了。
布朗(Cheryl Browne) 說﹐她接到信件時十分震驚﹐不知道發生什麼。直到去年9月她終於去到一處交通法庭﹐才了解情況。
疫情下Service Ontario辦事緩慢﹐她為這件事折騰了將近一年。
她說﹐檢查了內部系統之後﹐對方告訴她﹐事情發生在2004年﹐當時她拿到一張195元的罰單﹐選擇上訴﹐但當天警察沒有到場﹐法官取消了罰單。
她現在決定付了這筆罰款﹐以便恢復自己的駕照。之後﹐她去到Service Ontario﹐對方給了她車牌有效期貼紙。
但這時她又收到保險公司的來信﹐說她沒有駕照﹐故被暫停保險﹐要求她於2021年4月之前提供駕照恢復的證據﹐否則將取消她的汽車保險。
她說﹐她希望駕照恢復﹐並且不應讓她再為此付罰款﹐畢竟這是一張16年前的罰單﹐而且法官已將其取消。
有本地傳媒到交通廳為她了解情況﹐交通廳稱恢復駕照需要另外支付281元。
雖然她覺得事情不公平﹐但她仍必須付這筆錢﹐否則如失去現有保險另外找﹐保費可能更高。
交通廳目前在追溯久遠的未付清罰單,任何人如有舊罰單﹐或者以為那些罰單已經處理﹐仍可能收到這樣的信件。若收到﹐應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