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羅達雄代表李宇軒 拒談受誰委託 胞妹:不知是否官派律師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返港逾一周,羈押地點至今未明,家人稱未曾與他見面。李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3月31日)再提堂時,則由家人從未知悉的大律師羅達雄代表。對於李宇軒現時被還押於何處,以及誰人委託他擔任代表律師等,羅大狀昨在庭外以不便透露詳請,拒絕回應。李宇軒的妹妹在本報查詢下稱,她只從新聞報道中得知事件,亦不清楚羅達雄是否官派律師。
李宇軒返港後於上周三(3月24日)被落案起訴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3罪,但因未完成檢疫缺席聆訊,當時未有代表律師,當日據悉他已會見律師。
李續缺席聆訊 下周三再續
案件昨日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提訊,李宇軒因檢疫仍未完,繼續缺席聆訊,庭上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最後國安指定法官、總裁判法官蘇惠德下令將案件押後下周三(7日)再訊,其間李宇軒還押懲教看管。
本報曾在庭外追問大律師羅達雄,李宇軒現時被還押於何處,以及誰人委託他擔任代表律師等,羅達雄回應稱不便透露詳請。及後再致電羅達雄查詢,電話接通後便馬上掛斷。懲教署亦以不會就個別個案評論,拒絕回應李宇軒現時還押在哪一間收押所。
李宇軒妹妹在本報查詢下透露,家人未有機會與李宇軒見面,又透露「哥哥寫返麉H,有提及請屋企人,幫佢安排回港麉蒏v」,惟家人為他安排的律師,早前於元朗警署時已被李宇軒拒絕,說「我唔相信佢鷁L壓力黿↙G下會拒絕家人安排麉蒏v,同時另外委託其他律師」。而目前她仍在消化事件,暫時未有下一步計劃。
羅違大律師守則 兩遭停牌
翻查資料,羅達雄先後於2005年及2007年,因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分別遭停牌兩個月及4個月。大律師名冊顯示,羅達雄於1992年獲大律師執業資格。
根據Olympia Chambers網頁,羅畢業於城市大學(法學士),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並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 (民商法學專業)及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
另外,同期回港的12港人之5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偉然及郭子麟,昨分別於東區、粉嶺及屯門裁判法院提堂,5人的案件均押後至4月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WKCC 1107/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