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全票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
立會選舉委會佔40席功能界別30席直選20席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早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預告,稍後會解說相關內容,以及公布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下一步工作。
全國人大3月11日通過《決定》,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包括將立法會議席增至90席;由直選、功能組別、選委會界別組成;選委會新增一個界別,並增至1500人,又會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等。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選舉委員會中有兩處變化,一是增加愛國愛港團體、政協委員的名額,以及全國性組織的代表,讓更多愛國愛港人士能參與到選委會中。
二是恢復功能團體以團體選民為主來選出代表,體現《基本法》均衡參與原則,讓更多來自不同階層的團體納入其中,使選委會覆蓋面更廣,代表性更強。
他又透露,90個立法會議席,日後以40、30、和20席比例作分配,即選舉委員會產生40席、功能界別30席,而地區直選則佔20席,不僅確保愛國愛港者進入立法會,更重要是在立法會可發揮真正的角色,與特區政府既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和監督。
區議員不再納入 行政長官選委會
譚耀宗表示,修訂訂明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區議員將不再納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讓區議會「去政治化」,不會成為反中亂港分子癱瘓政府,破壞「一國兩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