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學禮阻差罪脫 官:不排除停步剛巧阻警
【明報專訊】前年8月6日晚示威者包圍深水囃絡p,現任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被指用身體阻擋警員追捕一名曾以彈珠攻擊警員的示威者,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裁決。裁判官稱,黃學禮逃跑時從沒回頭看,不會知道後方警員的跑線,有可能只是停步時剛巧阻到涉案警員,裁定罪名不成立。
黃學禮(27歲)被控於2019年8月7日在深水鶞屭F灣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被告得悉結果時表現平靜,庭上旁聽者則拍掌約10秒,散庭後與親友相擁。
稱黃逃跑沒回頭看 不知警跑線
根據裁決,警員A供稱,正「全神貫注」追捕一名曾用彈珠襲擊警方的「彈珠人」時,被告在右前方約5至6米推走「彈珠人」並叫他「走呀!」,隨後被告收步並用身體阻礙A的去路,令他沒法繼續追捕「彈珠人」;另有兩名同場的警員分別稱被告有「撐起手{」及「食糱的跑線」。
不過裁判官劉淑嫻表示,翻看事發片段未能找到各警員所指「彈珠人」的身影,而且事發時警方正驅散示威者,即使A的確在追捕片中未見的「彈珠人」,但「彈珠人」不會知道自己正被追捕,只知後方有警員驅散而逃跑;而被告亦然,不會知「彈珠人」被追捕,難以證明他有意圖阻礙警方拘捕行動,何G被告從沒回頭看,不會知道A在後方的跑線,有可能只是停步時剛巧阻到涉案警員,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133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