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資格審查應不容覆核 「免審訊耗時令問題複雜」 法律界選委指致選舉不公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上周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將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特首、選委會及立法會候選人資格。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表示,委員會的決定應不容推翻或司法覆核,否則會令問題變得複雜。另外,譚稱人大常委會即將開會討論修改細節,料今年5月完成本港選舉法例的修訂。有大律師認為沒有法庭把關,或會產生無法推翻的選舉不公;有民主派批評,委員會變相沒有制衡,難獲港人認同。
稱人大將議委會組成運作
譚:不應局限於退休法官
譚耀宗昨出席無邢s聞《講清講楚》時稱,人大常委會將討論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模式,或會成立秘書處協助審查。他認為委員會應有10多名成員,集思廣益;成員亦不應只局限退休法官,「退休法官又不是很多人,亦不是每位對於《基本法》很熟悉,可能對本地法律熟悉,基本法他不熟悉」。譚認為法例應列明委員會的決定不容推翻或司法覆核,因法庭處理案件耗時,亦令問題變得複雜,「最後司法覆核就一個法官去決定,不如清清楚楚,講清楚因為這是委員會的決定,所以不可以去推翻」。
料港5月完成修選舉例
人大《決定》規定,日後特首候選人須在5個選委會界別中,各獲不少於15名選委提名。譚耀宗認為,提高門檻可以確保候選人「看事情不會那炫間v,懂得考慮大局。至於參選立法會的提名門檻,他說「要求一定不會(如特首候選人)這為炕v,但人大常委會尚未提出立法會參選人須取得多少選委提名,「是否需要每個界別都拿到(提名票)?還是只取得總數亦可?」譚強調,日後的立法會議員除了愛國,亦要有能力、有承擔等。
另外,譚耀宗昨於商台《政好星期天》表示,預料人大常委會即將開會,討論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做法;由於明年3月應舉行特首選舉,故希望5月完成修訂本地選舉法例,然後做選民登記、選委會選舉,他形容工作緊張。
曾選舉呈請勝訴
劉小麗斥委會剝奪選舉權
立法會前議員劉小麗2018年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去年於選舉呈請勝訴。劉回應譚耀宗的言論,認為基本法賦予港人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故不應被資格審查委員會如此剝奪,甚至過程無法官參與,或委員會的決定不容司法覆核,她認為做法構成不公。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表示,以往只有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如資格審查委員會亦不受約束,即破壞本港一貫的權力制衡,難獲市民認同。他形容委員會的設立「匪夷所思」,旨在政治篩選,如不能就委員會的決定上訴,做法不符香港文化。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認為,如委員會的決定出現法律、事實上的錯誤,沒有法庭的把關,或無法推翻選舉結果,錯誤未必能夠糾正,令選舉出現不公。他認同委員會的組成是重要因素,但強調無論如何組成,決定始終有出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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