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逾半教師曾遇職場欺凌 七成稱機制未妥善處理
【明報專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3月校內墮樓身亡,喚起外界對學校職場欺凌的關注。教協調查發現,逾半教師在過去6個月曾遭遇一次或以上職場欺凌,七成教師認為目前申訴機制未能妥善處理投訴。教協認為職場欺凌情况嚴重,建議校董會與教師之間設恆常溝通機制,讓教職員直接接觸校董反映意見。
教協上月25日至本月7日,以問卷訪問1283名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教師。約兩成半教師稱平均每月遭遇一次或以上職場欺凌,約14%達每周一次或以上。近五成半教師亦稱過去6個月經常或偶然遇到同事受職場欺凌。
有教師稱見校董需具名申請
不可無憂慮上達意見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列明校董會應徵詢員工意見,訂立處理投訴的校本政策及程序。三成教師稱學校設校董會與教師間的諮詢制度,有教師向教協稱,校方要求教員面見校董表達意見前要具名申請,令教師不可無憂慮地向校董會上達意見。近六成半教師不同意法團校董會教員校董能反映教師意見,有教師說辦學團體強調教員校董只能就學校整體運作提供意見,不能為教職員發聲,即使有職場欺凌亦未必能在校董會幫忙處理。
教協倡校董每學年與教職員面談
教協會長馮偉華說,李東海小學事件事隔至今兩年,但學校職場欺凌問題仍然嚴重。教協建議學校校董每學年至少與教職員面談一次,學校亦應尊重及加強教員校董作為教師代表的角色,讓其向校董會表達對校政及學校管理層的意見。
教育局稱2013年1月至2019/20學年,接獲約280宗學校教職員投訴,主要涉聘任、學校管理或人事糾紛等。局方稱去年2月起教職員倘不滿學校或局方的投訴調查結果,可提充分理據或新證據,要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覆檢個案,至今無收到任何覆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