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循序漸進達普選已不能實現
【明報專訊】《基本法》45條列明,特首產生辦法按循序漸進原則規定,最終達至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不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說,立法會2015年否決「8.31」框架政改方案後,循序漸進實現普選在可見將來已不能實現。
陳弘毅接受港台訪問,稱循序漸進實現普選的目標已有很大不確定性,加上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相信中央因此提出改革選舉制度。
田北辰:沒修改45及68條
仍保留普選機會
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說,京官解說時提及曾考慮是否要修改基本法45條及68條涉及特首及立法會選舉的條文,最終只修改附件一及二。他認為這至少保留將來有「循序漸進」普選特首的機會。對於中央提出,參選立法會要經資格審核,並再獲選委會提名。田稱現時獲選民提名,便能自己去「砌」爭取選票,但現要先爭取選委支持,要向選委賣人情。他笑言,如果選立法會要得到5個選委界別提名,就算建制派入閘也不易,就算他能做到,相信其他黨友想參選也有難度。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昨發聲明,稱會「堅決支持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指全國人大作出《決定》具有無可置疑權威。
全國政協委員吳傑莊表示,支持修改選舉制並形容是進步,稱增加權力予特首選委會是為落實愛國者治港,無理由任由不認同香港、中央政府的人出任公職,希望日後中央對香港更有信心,穩定後處理經濟問題。
(2021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