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劑疫苗相隔拉長 專家稱更可取
【明報專訊】疫苗供應不足﹐兩劑注射的相隔時間愈拉愈長。與最初建議兩劑疫苗接種時間拉長不同的是,現時的說法是,相隔時間愈長,被形容為愈有效。最新的建議是,兩劑疫苗之間可相隔4個月,不過,疫苗生產商對此並不同意。
輝瑞和莫德納疫苗最初都說兩劑之間是隔21至28日,在最初有專家說所以相隔超過28日時,輝瑞曾說過,若不按他們建議的相隔時間,他們會停止供應疫苗。
加拿大國家免疫顧問委員會(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Immunization ﹐NACI)最初認為﹐可延長兩劑疫苗注射的相隔時間﹐但不能超過6周。如今NACI又改稱﹐即使4個月亦無妨。這樣即使疫苗供應有限﹐亦可讓更多人注射第一劑疫苗。
有醫療專家則表示﹐延長兩劑疫苗之間的注射時間﹐不僅可以接受﹐甚至比原定的更可取。
美國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免疫力學家Akiko Iwasaki表示﹐第一劑疫苗注射入人體內之後﹐便同時製造「效應」細胞(effector cells)及「記憶」細胞(memory cells)。
前者會對抗被認定為受感染的細胞﹐後者則會保留有關傳染性病原體的資料﹐加長身體保護力。如太快接種第二劑﹐只能針對「效應」細胞﹐對「記憶」細胞毫無幫助。
新冠肺炎疫苗兩劑的相距時間較其他類型的疫苗長﹐在魁省Laval大學專責疫苗開發的Gary Kobinger解釋﹐這是因為考慮到生產新冠疫苗的急切性﹐壓縮兩劑的間隔可讓藥廠盡可能收集最多的臨牀數據。
阿爾伯達大學(University of Alberta)疫苗研究學者Michael Houghton表示﹐已有證據顯示﹐注射兩劑阿斯利康疫苗的相距時間即使拖長至3個月﹐仍能發揮相當的保護。不過﹐如將時間延長至4個月﹐則有點風險。
目前批准在加拿大使用的三種疫苗﹐其藥廠至今仍不建議將注射兩劑疫苗的時間拖延至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