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幼暴動判刑 援理大16歲少年判勞教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6日多區有人聲援理大,一名案發時14歲的少年涉在旺角扔一枚汽油彈後被捕,警誡下稱「有人教他」,他早前承認各一項暴動罪及企圖縱火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是至今承認暴動罪被判刑的被告中最年幼的一個。法官練錦鴻不接納被告是在他人慫恿下犯案,並不排除他是受學者或政客宣傳,認為可違法達義,但強調法律清楚釐定基本限制市民規條,至於能否達義是個人的理解,直斥違法要別人原諒是「歪理」。
被告現年16歲,承認前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同日在旺角山東街及砵蘭街交界,企圖火燒特區政府財物。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第一時間認罪,事後後悔,校方亦表示願意讓他申請重讀中四,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官不接納被告受慫恿擲彈
練官判刑時指出,難接納被告稱受慫恿下擲汽油彈,認為他身穿一般暴力示威者衣著及帶裝備,顯示他存心參與暴力示威。練官認為被告雖年輕,但心智成熟,理應負上責任。
練官又稱,若涉極為年輕的罪犯,法庭判刑時會考慮給予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同時亦要在社會大眾的利益間取得平衡。就本案而言,住院式及有輔導服務的判刑較適合,最終判他入勞教中心。
反極權遊行涉藏武案
法庭要求旁聽者換走黃口罩
另外,19歲男生施朗鰜e年9月29日反極權遊行中,在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及藏武,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兩罪,案件押後3月11日再訊。開庭前,主審法官練錦鴻的法庭書記及保安向旁聽席一名男子表示「法官(練錦鴻)指示,不能戴黃口罩」,要求他到庭外換口罩或到視像庭旁聽,引起其他旁聽者不滿。男子起初拒絕,及後即場換淺藍色口罩。
中六男生陳軍佑(17歲)去年1月17日於旺角用磚頭襲擊及手推警員,早前認襲警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刑期覆核,上訴庭認同律政司所指,表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昨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上訴庭將於下周五(12日)頒下裁決理由。
【案件編號:DCCC 539 & 509/20、CAAR13/20】
(7.21襲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