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基金 打疫苗死傷最高賠300萬 傷賠多過死 將立會申款
【明報專訊】兩款獲專家建議在港緊急使用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即將抵港,尚待政府批核的科興疫苗準備明日運100萬劑來港,料安排在私家醫院及診所接種。為保障出現與疫苗相關的橫貫性脊髓炎、面癱等嚴重副作用的接種者,食物及衛生局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10億元設保障基金,傷者賠償多過死者,當中40歲以下傷者每人最高可獲300萬元,同齡死者則賠250萬元(見表)。
政府:任何一款獲批 高官即接種
食衛局副局長徐德義昨在疫情記者會被問會否接種科興疫苗,他沒回答。政府新聞處回覆稱,特首已表示只要有任何一款疫苗在港核准緊急使用,她和問責團隊會第一時間接種。
顧問專家委員會前日建議緊急使用科興疫苗,科興發言人昨回覆,預計100萬劑疫苗可於明天由北京空運抵,生產線24小時運作,優先處理香港訂單。至於適用的接種群組,衛生署轄下科學委員會原定2月25日開會,消息指不排除會提早。
科興100萬劑明運抵
委會最快今呈最終報告
顧問專家委員會成員、港大內科學系傳染病科主任孔繁毅稱,委員會最快今天向港府提交建議緊急使用科興疫苗的最終報告,待政府批核。他說本港提供多種技術平台的疫苗,接種率對於群體免疫相當重要。
立法會財委會下周五(26日)將討論涉10億元的新冠病毒疫苗異常事件保障基金,行政費會從中扣除,立法會文件無交代金額。負責評估疫苗副作用的專家委員會參考歐洲及世衛等資料,通過兩份清單,分別列明15種「異常事件」,包括面癱、橫貫性脊髓炎等,以及46種關注事件,包括失味覺或嗅覺等。據悉專家會不時檢視清單,現未盡錄潛在嚴重副作用。
申索須醫生證明專家評估
40歲劃線賠償有別
接獲上述清單所列嚴重異常事件報告後,受影響者須有醫生證明及獲專家評估未能排除與疫苗有關,並在打最後一針起計兩年內申索,才可獲保障金。40歲以下死者每人最高可獲250萬元,40歲或以上可獲200萬元;40歲以下傷者最高可獲300萬元,40歲或以上250萬元。
仍可追討疫苗廠 不享雙重保障
文件提到,獲保障基金賠償者仍可追討疫苗製造商,惟不會獲雙重保障,如獲法院裁決可獲賠償,先前獲保障基金的保障金會從該筆賠額中抵銷。本身是律師的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稱,如已獲政府300萬元,其後成功向疫苗廠索償1000萬元,便要還300萬元給政府。至於傷者賠償金額比死者高,他推斷與事主離世後不需長期承擔醫療負擔有關。
文件提及18區疫苗接種中心會提供BioNTech,其他兩款疫苗(科興及牛津疫苗)則在私家醫院和診所接種。有知悉計劃的人透露,除了醫管局、衛生署及港大營運的疫苗接種中心,另有逾14個私營醫療機構或團體有意參與,包括康健國際醫療集團、卓健醫療、盈健醫療、百本醫護、香港創新醫療學會和護士團體等,亦有多間私家醫院申請參與。首階段運作的包括醫管局7個接種中心。
18區接種中心供BioNTech
私院診所打科興牛津
荃灣港安醫院稱已就荃灣接種中心向政府申請。消息稱聖德肋撒醫院、仁安醫院均申請營運接種中心,兩院截稿前未回覆查詢。養和醫院稱接受政府邀請設兩個注射中心,位於養和醫院及筲箕灣養和東區醫療中心。港怡醫院稱在院內設接種中心的申請獲初步接納。聖保祿醫院及中大醫院亦申請於院內設接種中心。
明報記者
(疫情第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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