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踏油門撞斃途人 女司機囚10月
【明報專訊】任職漁農自然護理署合約農林助理的48歲女子,去年3月在屯門駕駛朋友的私家車駛出停車場時,突然衝閘撞斃過路男子,再撞向一輛輕鐵。她事後向警方表示錯踏油門肇禍,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並停牌5年。
患創傷後遺症 另停牌5年
被告陳潔芳(48歲)承認於2020年3月28日,在屯門大方街與大興h停車場車輛出入口的交界處,駕駛一輛私家車時撞斃男子鄧錦榮(終年55歲)。
法官祁士偉引述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指出,被告對事主一家人感到極大愧疚,亦患上創傷後遺症。法官表示被告有良好的駕駛紀錄,過往並無案底,雖然她的確有危險駕駛,但嚴重程度為同類案件中最低。
法官又稱,案發現場並非行人過路處,事主未有使用附近的行人天橋過馬路,考慮到被告作為單親母親要獨力撐起整個家庭,以18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在意外後有很大的精神創傷,故將量刑起點下調至15個月,扣減被告認罪刑期後,判處她監禁10個月及停牌5年。
【案件編號:DCCC 980/20】